归口单位: 株洲所
起草单位: 株洲所、 铁科院机辆所、 大连机辆公司、 同车公司、 株机公司、 戚机公司、 南车电机、 永济新时速、 四方所、 长客股份、 四方股份
起草人: 刘可安、 荣智林、 高首聪、 陆阳、 周庆强、 李华祥、 邹焕青、 柴永泉、 邓日江、 宋春龙、 李秋泽、 邓学寿、 孙国斌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组牵引电传动系统的环境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RAMS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上所安装的牵引电传动系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