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株洲所
起草单位: 株洲所、 南车株洲电机、 大连机辆公司、 同车公司、 四方股份、 铁科院机辆所、 株机公司
起草人: 鲁力、 盛政彬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干式隔离变压器(以下简称变压器)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机车车辆上辅助电路中接入的起隔离保护作用的干式变压器,其他轨道车辆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机车车辆上干式隔离变压器的附属设备,如分接开关、电阻器、散热器、风机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