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陈学灿、 林亮、 杨洁
本标准规定了对出口鞋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检验监管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产品质量特性及其要求、产品风险评估、生产企业分类评级、检验监管方式的选择、监督检查的实施、报检批的合格评定以及质量信息的管理和应用等。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列人《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出口鞋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本标准不适用于市场采购和边境贸易出口的鞋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