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图书馆、 东莞图书馆
起草人: 刘小琴、 申晓娟
本部分规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确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设施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等6个方面的评估指标。本部分适用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社会第三方组织以及图书馆自身面向县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的评估工作,对县以下乡镇、社区图书馆的评估可参照执行。评估指标对不同级别的图书馆有不同要求。附录A列出了每个指标的具体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