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防沙治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新疆林业科学院、 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塔里木大学
起草人: 刘康 朱玉伟、 桑巴叶
本标准规定了植被恢复作业区调查、恢复对象与条件、恢复目标、植被恢复措施、有害生物防治、验收与监测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降水量≤100mm的西北干旱荒漠区河岸植被恢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