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学伟、 花羽超、 李兴华
本范围规定了非能动核电厂设计与建造阶段构筑物、系统和部件(以下简称“物项”)、领域(包括设计、采购、制造、施工领域)及相关活动的质量保证分级原则,及每个领域的相关活动各质量保证级别的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非能动核电厂设计与建造阶段物项的质量保证分级,以及在设计、采购、制造、施工领域相关活动的质量保证分级管理。与零件、材料相关活动的管理可参考使用,其他类型的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分级也可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