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标准所
起草单位: 标准所、 西安铁路信号公司、 通号院
起草人: 李鹍、 姜里芝、 安海君、 李小帅、 阴晓亮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地面信号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在振动台上进行一般振动试验(以下称振动试验)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地面信号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