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韩志强、 周雪芬、 杜洪钧
本规范规定了由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3 500W的家用电磁灶(以下简称“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电磁灶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本规范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接受检测的电磁灶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