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周登锦、 吴江宏、 余时帆、 易国贤
本规范规定了额定频率50 Hz、额定工作电压为380 V(400 V)、额定工作电流6A~630A的直动式、三极机电式、控制回路输入电源为交流的整体式交流接触器的能源效率标识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不适用于外加节电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接触器及半导体接触器(固态接触器)。本规范适用于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交流接触器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接受检测的交流接触器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