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公司、 广州市富隆酒窖酒业有限公司、 浙江名庄传奇葡萄酒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方雅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杨青松、 章百惠、 朱毅、 李满
本标准规定了连锁企业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应具备的企业经营资质、连锁企业酒类商品经营要求、商品组织与采购要求、门店销售服务要求以及仓储与物流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应于酒类商品的连锁零售企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