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员:王如华 邹伟国 李树苑 陈艳丽 徐嘉炯 钟燕敏 陈芸 张硕 徐俊伟 支霞辉 张亚雷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给水对微污染水进行预处理的新建、扩建或改建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不适用于对特种污染水进行预处理的给水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