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 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汪彤、 秦妍、 刘艳、 李珏、 周学勤、 胡玢、 董艳、 孙伟、 傅迎春、 马虹、 赵瑞海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家具制造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评价依据、评价范围和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前期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书编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木制家具制造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