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归口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局、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起草人: 张欣、 王婕、 杜霞、 任常兴、 刘激扬、 王欣、 吕东、 王建刚、 陈煜、 冯王碧、 吴丹、 顾金龙、 俞翔、 果春盛、 张网、 孙金香
本标准规定了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产权方、使用方和统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贵,并对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一产权多使用方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