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 (SAC/TC 113/SC 10)归口
起草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起草人: 陈智慧、 罗永强、 张晓青、 毕赢、 王丽敏、 杨素芳、 张芳、 黄珂、 朱五八、 张保国、 吴体令、 李向欣、 李本利、 王忠波、 王其磊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储备要求、入库验收、入库放置、检查与维护保养、出库供应、档案与账目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单位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库的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