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起草人: 孙惠玲、 陈小玲、 张培君、 苗得园
本标准规定了引起鸡传染性鼻炎的副鸡禽杆菌的诊断技术要求。本标准中规定的临床诊断、细菌分离鉴定、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技术适用于鸡传染性鼻炎的诊断,血凝抑制试验(鉴定副鸡禽杆菌的血清型)适用于鉴定菌株的血清型。血清平板凝集试验、血凝抑制试验(检测副鸡禽杆菌抗体)、间接酶联免疫吸附(ELISA)试验适用于流行病学调查和免疫鸡群抗体的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