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孟桂祥、 施延洲、 姚胜
本标准涉及的蒸汽锅炉的主要功能是回收燃气轮机排气的余热。本标准的方法也可用于以下其他余热回收装置的性能试验:1)仅加热水的余热回收装置;2)除水以外的其他工质的余热回收装置;3)除燃气轮机排气余热外的其他热气源的余热回收装置;4)可用新鲜空气燃烧的余热锅炉。本标准不包含以下试验范围:1)主要功能不是回收燃气轮机排气余热的燃煤蒸汽锅炉;2)辅助设备,如泵和风机性能;3)除氧器性能;4)设备噪声;5)气体污染物排放;6)蒸汽纯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