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
起草人: 董舟、 谢碧云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政务各业务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共享或交换信息的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的表示方法、结构定义和编码原则。各水利政务应用的其他类信息的定义应遵循相关类别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利行业各有关单位对水利政务信息数据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