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 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 李瑞有、 廖仁强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级、2级、3级、4级土石坝及其枢纽所包含的其他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的养护修理,5级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