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进出口食品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应国、 孔德英、 白露
本标准规定了对出口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和储存的检疫监督管理的技术规范;规定了出口中药材的产品召回、处置和应急措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出口中药材生产加工及出口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