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梅锦山、 史晓新
本标准适用于大江大河、重要湖泊(水库)等水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编制。中小河流以及其他湖泊(水库)水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