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起草人: 郑权利、 罗兰英、 杨球玉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以及内容和深度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核电厂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