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起草人: 张珍、 徐旭敏、 袁浩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专项投资估算编制,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深度,在本细则基础上适当简化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