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樊学军、 田绿波、 王莹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杆菌O157:H7的三重荧光PCR检测的对象,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存,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杆菌O157:H7的筛选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