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0)
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沅、 付瑞芝、 马金竹、 樊铂、 梁芳慧、 熊震国
本标准适用于外科植入物,且符合标准成分要求的不锈钢钢棒、钢丝、钢板和钢带等,取自成品试样的力学性能可不遵循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外科植入物用含氮量为0.25%~0.50%的不锈钢的化学成分、完全退火状态下的显微组织、耐腐蚀性、力学性能及相应试验方法等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