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起草人: 胡鹏、 齐琪、 陈仁伟
本标准规定了需要配戴立体眼镜作为辅助设备的立体(3D)投影机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适用于需要配戴立体眼镜作为辅助设备的立体投影机或其他支持立体显示功能的投影机,不区分其立体显示的实现方式,作为设计、生产和试验过程中评定其立体图像质量的依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