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于亮、 邢君、 余兵
本标准规定了咪唑乙烟酸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验收期。本标准适用于由咪唑乙烟酸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咪唑乙烟酸原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