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广播电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TCL新技术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乐金显示贸易有限公司、 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邸贺亮、 徐超、 孙齐锋、 汪莉、 李强、 刘康、 黄顺明、 石峰、 崔志龙、 陈光明、 胡海宁、 曹媛、 曹宇、 江益生
本标准规定了无需佩戴立体眼镜作为辅助设备的裸眼立体电视机立体图像质量的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适用于裸眼立体电视,裸眼立体显示器及其他裸眼立体显示终端可参考使用。不适用于眼部跟踪式裸眼立体显示终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