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杨绪理、 徐贵业、 吴海磊
SN/T 1915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关在国境口岸出入境卫生检疫业务中实施的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所使用的单证格式、签发要求、对象、内容等。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签发卫生检疫证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