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四方所
起草单位: 铁科院机辆所、 长客股份、 四方股份
起草人: 李邦国、 孙栋栋、 孟繁辉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溢流阀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工作介质为空气的溢流阀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