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北京市人工听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开放大学、 北京听力协会、 北京美尔斯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威耳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凤翔电声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 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四川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 山西省荣军假肢服务中心、 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江西省假肢康复中心、 河南省假肢听力康复中心、 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 辽宁省优抚医院、 甘肃省假肢康复中心、 青海省假肢康复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 广东省假肢康复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
起草人: 王杰、 艾海明、 王树峰、 王以昌、 修仕全、 蓝军、 佟学东、 王定学、 古凯、 蒋荣康、 李淑梅、 赵立军、 雷文、 黄春霞、 王鹏、 王家科、 陈川、 孔宇、 李国军、 李耀春、 王立宁、 唐艳军、 区炳祥、 胡可、 李友刚
本标准规定了骨传导助听器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骨传导助听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