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王震宇、 白露、 徐丽艳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控工作的基本程序、监控计划的制定、发布和实施、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报告和应用、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