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起草人: 钱晚明、 尹绍武、 高湘陵、 赵素萍、 朱永祥、 徐逍、 叶建华、 张爱鸿、 丛建华
本标准规定了养殖暗纹东方4(Takifugu fasciatus McClelland,1844)加工的基本条件,专用设施,原料,暂养,操作规程,检验,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养殖暗纹东方鲀的鲜、冻品加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