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起草人: 何力、 周运涛、 廖超子、 喻亚丽、 丁保华、 甘金华、 伍刚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产地选择、产地环境保护、养殖用水、养殖产地底质、样品采集、储存、运输和处理、测定方法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淡水养殖产品)产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