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盐业集团多品种盐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桂珍、 楼雨芝、 杨伟华
本标准规定了暂养型海水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氯化钠为主原料,再添加钾、钙、镁等有利于水产品存活的无机盐,经混合均匀配制而成,稀释后与海水主要成分相类似的、供海水类食用水产品暂养的盐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