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营销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2)
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福州、 武汉、 绍兴、 常州、 济南、 银川、 马鞍山、 南充、 南京、 成都、 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湖北、 福建、 浙江、 江苏、 福建、 山东、 河北、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起草人: 杨国涛、 张勍、 李健、 范黎、 马明、 郭靖、 刘杰、 张辉、 祖强、 童际、 陈海木、 周传德、 周国芳、 张秀峰、 史骁峰、 周瑞峰、 董玲、 尹健康、 刘静波、 李栋、 潘煌、 彭倩、 高璐、 赵飞、 何路、 吴修军、 张亚平、 邵卫兵、 范聪、 蒋理、 李青常、 李青诚、 陈旵军、 徐存华、 李秋平、 刘昌宝、 贺连军、 蒲迎文、 王艳、 张家韬、 岳雪梅、 李国忠、 曹杰、 王宗建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商业领域卷烟营销标准体系的结构、层级和主要标准的构成。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商业领域卷烟营销行业级(总公司级)标准制修订管理,亦适用于指导各级卷烟商业企业建立和完善本组织的卷烟营销标准体系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