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瞿潮庆、 史莉
本规程适用于液体相对密度不超过2.000 0的机械式液体相对密度天平(以下简称天平)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