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起草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
起草人: 刘激扬、 亓延军、 李彦军、 韩子忠、 吴和俊、 倪照鹏、 黄韬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