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起草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张明灿、 王宝伟、 谢树俊、 谢涛、 韩子忠、 俞君峰、 米文忠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分类、设置条件以及场地、设施、师资及管理人员要求,规范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程序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和评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