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石油设施热工(动火)作业的一般规定、级别划分、审批、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监督和完工确认。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石油设施在生产、维修、改建、扩建过程中的热工(动火)作业。内陆水域内的石油设施在生产、维修、改建、扩建过程中的热工(动火)作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