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 99 SC 1)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丹荣、 丁罕、 郑婷菲、 徐步光、 张敏、 吴柯妍
本标准规定了在颌面区域牙科植入物植入及进一步治疗操作所用的器械及相关辅助器械的通用制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或重复使用的器械,无论其是手动或由动力系统驱动。本标准不适用于驱动系统自身,也不适用于牙科植入物或连接植入物的部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