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黄志强、 代汉慧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化妆品理化测定方法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表述规则以及标准制定的技术指标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化妆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化学元素、持久性环境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等理化指标测定方法标准的编写;适用于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化学元素等理化指标测定方法标准的编写。饲料理化测定方法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表述规则以及标准制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