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徐战菊、 许志钦、 杨蕾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消费品潜在伤害的类型,以及伤害程度评定的一般要求、程序和结果表述。本标准适用于检验监管工作中对进出口消费品进行潜在伤害程度的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