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起草人: 邢青生、 郭润广、 黄敏伟、 艾绍华、 金滔、 汤珂、 斯航军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出厂检验和性能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标识、出厂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未作规定要求的应符合行业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氧气产量小于1000m3/h,以低温法分离空气制取氧、氮气体或氩气及少量液体产品的空气分离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生产液氧、液氮及纯氮产品的空分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