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高电压计量站、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西电网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斯琪、 张军、 雷民、 徐征、 詹洪炎、 潘瑾、 周志成、 卢欣、 尹立群、 王贻平、 侯兴哲、 朱跃、 朱振华、 黄福勇、 陈俊、 付济良、 肖莹、 马勇、 朱斌
本标准规定了避雷器监测装置的校准条件、校准方法以及校准结果的处理和复校时间间隔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以及现场环境下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在线监测装置(以下简称监测装置)的校准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避雷器放电计数器的校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