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内燃机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江苏常武起动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巨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任丘双楼电碳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环方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任丘盛润电碳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洪淑宝、 吴照耀、 谢亚平、 蒋晓忠、 袁刚强、 陈昭明、 王可心、 庄道建、 徐国昌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及机动车用起动机及其主要部件再制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再制造工艺要求、再制造起动机性能要求、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及机动车用起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再制造,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可参照采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