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辐射安全许可、负压病房及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四级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