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袁芳、 陈飞、 丁涛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猪肉及猪肉制品检验检疫依据、报检、检疫处理、现场检验、抽样、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和不合格处置等程序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进口猪肉及猪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