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靳政隆、 吴秀花、 冯刚强、 宋杰、 杨雯、 李侃、 朱藕新、 李向伟、 毛庆增
本标准规定了铀转化工厂总平面布置、工艺、建筑、公用工程等专业的防火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铀转化工厂主要生产设施、核辅助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的防火设计。本标准暂不适用于铀转化工厂乏燃料后处理回收铀的再转化的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