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起草人: 骆红宇、 黄健、 张丽梅
本标准适用于以明胶为原料,无菌、不溶于水的可吸收性明胶海绵。本标准规定了可吸收性明胶海绵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