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安美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巨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常武起动电机有限公司
起草人: 洪淑宝、 李力、 郎旭初、 谢亚平、 伍兆宏、 陈昭明、 蒋晓忠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及机动车用发电机及其主要零部件再制造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再制造工艺要求、再制造发电机性能要求、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及机动车用发电机及其零部件的再制造,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用发电机的再制造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